药界之声
医疗行业全民举报时代,真的来了!
8月26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财政部联合制定了《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明确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在经查证属实结案后,将会给予相应奖励,最高可拿走100万。
并且,“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明确提出: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举报奖励,同样适用本办法。
显然,医疗行业全民举报时代,真的来了!特别是医药购销领域的腐败问题,或将被各类举报事件刷屏......
“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提出,举报下列重大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结案后,给予相应奖励:
(一)违反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重大违法行为;
(二)具有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重大违法行为;
(三)市场监管领域具有较大社会影响,严重危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重大违法行为;
(四)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违法行为。
另外,“办法”为了保护举报人的信息安全,要求严格为举报人保密,不得泄露举报人的相关信息。并且还可选择实名或者匿名举报。这一步也将彻底打消“举报人”的顾虑,放心大胆曝光黑恶势力违法行为。
具体举报方式,可通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接收投诉举报的互联网、电话、传真、邮寄地址、窗口等渠道,向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
(一)一级举报奖励。该等级认定标准是提供被举报方的详细违法事实及直接证据,举报内容与违法事实完全相符,举报事项经查证属于特别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犯罪;属于一级举报奖励的,按罚没款的5%给予奖励。按此计算不足5000元的,给予5000元奖励;
(二)二级举报奖励。该等级认定标准是提供被举报方的违法事实及直接证据,举报内容与违法事实完全相符;属于二级举报奖励的,按罚没款的3%给予奖励。按此计算不足3000元的,给予3000元奖励;
(三)三级举报奖励。该等级认定标准是提供被举报方的基本违法事实及相关证据,举报内容与违法事实基本相符。属于三级举报奖励的,按罚没款的1%给予奖励。按此计算不足1000元的,给予1000元奖励。
对于无罚没款的案件,一级举报奖励至三级举报奖励的奖励金额应当分别不低于5000元、3000元、1000元。但是,每起案件的举报奖励金额上限为100万元。(药闻康策)
健康讯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最新情况
8月31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19例,均为境外输入病例(广东6例,云南4例,上海3例,天津2例,北京1例,浙江1例,福建1例,广西1例);无新增死亡病例;新增疑似病例2例,均为境外输入病例(均在上海)。
当日新增治愈出院病例95例,解除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2514人,重症病例较前一日减少3例。
境外输入现有确诊病例623例(其中重症病例2例),现有疑似病例3例。累计确诊病例8340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7717例,无死亡病例。
截至8月31日24时,据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现有确诊病例1022例(其中重症病例3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89240例,累计死亡病例4636例,累计报告确诊病例94898例,现有疑似病例3例。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1163705人,尚在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20123人。
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无症状感染者13例(均为境外输入);当日转为确诊病例1例(为境外输入);当日解除医学观察19例(境外输入15例);尚在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436例(境外输入380例)。
累计收到港澳台地区通报确诊病例28170例。其中,香港特别行政区12112例(出院11791例,死亡212例),澳门特别行政区63例(出院60例),台湾地区15995例(出院13676例,死亡835例)。(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
药圈说
医疗服务价格改革!
8月31日,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药监局8部门联合印发了《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据了解,这是5月21日下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审议通过后,正式全文公布。
《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将医疗服务分为通用型医疗服务和复杂型医疗服务。通用型医疗服务的政府指导价围绕统一基准浮动。医疗机构普遍开展、服务均质化程度高的诊察、护理、床位、部分中医服务等列入通用型医疗服务目录清单。
而复杂型医疗服务的政府指导价引入公立医疗机构参与形成。未列入通用型医疗服务目录清单的复杂型医疗服务,构建政府主导、医院参与的价格形成机制,尊重医院和医生的专业性意见建议。公立医疗机构在成本核算基础上按规则提出价格建议。支持技术难度大、风险程度高、确有必要开展的医疗服务适当体现价格差异。引导公立医疗机构加强成本管理和精算平衡、统筹把握调价项目数量和幅度,指导公立医疗机构采取下调偏高价格等方式扩大价格调整总量。
“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到了不改不行的时候。”陕西省山阳县卫健局副局长徐毓才表示。
徐毓才认为,一是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成了三医联动的短板。近年来三医联动改革中“医药”改革快速推进,成效显著,“医保”支付制度改革今年将在大范围内(30个DRGs城市和71个DIP城市)试点进入实际付费,“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明显滞后。2018年3月医保局组建,被委以协调推进“三医联动”重任,应该有所动作。
据了解,本次方案中提及,做好医疗服务价格和支付政策协同,价格管理总量调控和医保总额预算管理、区域点数法协同。探索制定医保支付标准。建立健全医保医用耗材目录管理制度。深化以按病种、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探索对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实行医保总额付费,加强监督,在考核基础上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推进医用耗材全部挂网采购,扩大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范围。
同时,医疗机构运营出现了普遍困难。徐毓才表示,随着“医药”改革(带量采购、谈判采购降低药品耗材价格)的快速推进,之前靠灰色收入生存与发展的医院不能再继续下去;打击骗保雷霆出击战果辉煌,医疗机构靠医保“吃饭”的日子也不复存在了;再加上新冠肺炎疫情的巨大冲击,全国医疗机构的运营普遍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明显困难,在经济下行压力巨大的情况下,企图通过大幅度的财政支持来缓解公立医院运营困难不太现实,因此急需通过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为已经干渴的公立医院浇上一桶“水”,使其一方面尽快换发生机活力,加强经济管理,另一方面提高运营质量,为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
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是推进医疗保障和医疗服务高质量协同发展的重要举措。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任务部署,为加快建立科学确定、动态调整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持续优化医疗服务价格结构,现制定本方案。(看药界)